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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法时代香港“泛民”不可逾越红线
时间:2021-06-01 11:13 | 来源:网络 | 作者:1141364747

高敬德 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香港中华文化总会会长

  据报道,参与2019年10月1日“非法集结案”的10名“泛民”人士近日,被判处入狱14至18个月。法院这一判决值得欢迎。一些“泛民”人士指责法院判刑过重,但我们要善意提醒“泛民”及其支持者,国安法时代中央划出的法律红线和政治红线都有所延伸,要严格在红线内和平、理性、合法地活动。保安局警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最高可判处监禁5年,宣传或公布未经批准集结最高可判处监禁12个月。市民朋友切勿以身试法!

逾越法律红线必受法律制裁

  笔者在此梳理一下近年涉及“泛民”的典型案件,希望“泛民”认清逾越法律红线的后果。

  触犯公安条例等香港原有法律,有可能被处更重的量刑。2020年6月发生的“非法集结案”,法庭裁定黄之锋等四人分别入狱4个月至10个月。2019年10月发生的“非法集结案”,民阵召集人陈皓桓、“支联会”主席李卓人等10人分别被判囚14至18个月。这些案例已确立新的量刑标准,与过去判处社会服务令、罚款等岂可同日而语!

  违反公职人员宣誓的相关法律,将被DQ议员资格。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11月7日就基本法104条释法,规范了香港特区公职人员宣誓的要求和法律责任。梁颂恒等6名“泛民”议员此后被剥夺立法会议员资格。香港特区今年已完成宣誓条例修订,区议员也纳入宣誓条例规管。依法处理公务员、区议员及其它公职人员的宣誓问题,实际是一次自动清理,可以将一些不是真心诚意效忠香港特区、拥护基本法的人从管治架构及区议会清除出去。“泛民”人士违反有关宣誓的法律规定,必被清除。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11月11日就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的资格问题做出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因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不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一经依法认定,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这一决定在通过当天就成为香港法律的一部分,香港特区政府也在当天宣佈,四名“泛民”议员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和梁继昌即时失去立法会议员资格。立法会现在和将来都会有“泛民”议员,他们只有严格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述决定划定的法律红线,才能保住议席。

  触犯香港国安法,则要承担最高刑期为终身监禁的刑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6月30日通过香港国安法,当日在香港生效。香港国安法依法惩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从事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四类罪行。香港国安法对保释的规定更加严格,国安法案件也确立了由行政长官指定法官审理、由律政司司长确立是否採用陪审团等新的审判模式。目前有大量“泛民”头面人物因涉嫌触犯国安法在押候审,包括涉及所谓“初选案”的47名“泛民”人士。保安局日前宣佈冻结黎智英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相关资产;并警告相关银行,如就黎智英的资产作任何交易,可能面临最高七年的监禁及罚款。包括“泛民”在内的香港市民均须从相关案例及未来的判决中更加清晰地掌握国安法所包含的具体法律红线和量刑标准。

  触犯香港国安法等法律,除了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政治后果,就是必然难以通过参加行政长官选举、立法会选举、选举委员会选举以至区议会选举的资格审查。

香港已进入“爱国者治港”时代

  严守法律红线只是最低要求,“泛民”从政人士要想参与香港管治,还得严守政治红线。

  香港已进入“爱国者治港”时代。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修改后,参加行政长官选举、立法会选举和选举委员会选举均须接受资格审查,只有符合爱国者的标准才能参选。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早前清晰指出了爱国者的客观标准和要求,也清晰指出了不符合爱国者标准的情形:“不从事危害国家主权安全的活动,这是对爱国者最低的标准。那些触犯香港国安法的人更不在爱国者之列”;“可以允许有不同政见,但这里有条红线,就是绝不能允许做损害国家的根本制度,也就是损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事情”,“挑战国家根本制度、拒不接受或刻意扭曲香港宪制秩序者,不在爱国者之列”;“『揽炒派』不管是在街头,还是在立法会、区议会,都绝不是在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相反,他们是香港繁荣稳定的破坏者。『揽炒派』当然不在爱国者之列”。

  一些“泛民”人士号称自己也“爱国爱港”。夏宝龙主任强调:“爱港与爱国不能割裂,更不能对立”,“爱国也不是抽象的,爱国就是爱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人如果声称拥护“一国两制”,却反对“一国两制”的创立者和领导者,那岂不是自相矛盾?

  “泛民”要尽快走出所谓“爱国不爱党”等政治迷思,须去除心魔,停止“硬对抗”放弃“软对抗”,严格在中央划定的政治红线和法律红线内活动。回头是岸,“泛民”还能继续生存发展;执迷不悟,一条道走到黑,那就只有死路一条!